捷克商务材料清单

基本材料:
1.护照: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(旧版护照尾页本人签名),旧护照原件(有则提供);
2.照片:近三个月2寸白底照片两张(35毫米X 45毫米,脸部高度在28-33毫米之间,包括头发外围;优质相纸,不要用喷墨打印机打印)否则使馆不予采纳。拍照时请摘掉眼镜,避免白色衣服;
3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);
4.结婚证/离婚证复印件;
5.户口本原件及所有成员页复印件;
6.经济状况证明:
①.近半年储蓄卡流水对账单或活期存折复印件,余额最好5万以上。存款证明复印件(最好不是现存的),有股票、基金、理财等有价证券对账单也可以提供;
②.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;
7.填写完整的中文签证申请表,需完整填写,提供准确的访问日期(具体到日),申根签证通常批下来的就是申请日期);
8.保险(我签证中心可以代买):
①.承保区域:请购买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;
②.保险条款必须涵盖医疗以及活体遣返费用,保额不低于30,000欧元(约合30万人民币);
③.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行程;
9.机票及住宿订单(我签证中心可代为预订);
a.往返中国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;
b.酒店订单(需包含全程在申根区的住宿);
在职人员提供:
①工作单位(现雇主或所在学校)派遣函,使用公司文头纸加盖公章。此信须注明工作单位的全称,地址,电话,传真及信末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,注明签字人的职务及全名。信中要说明:被派遣人的职务,是否是单位员工,月工资,工作时间(具体到年,月),此行目的必须用英文,或中文+英文翻译;
②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(大学或政府机构无需提供);
③工作单位近六个月银行对账单;
邀请方提供 :
①.捷克活动或培训主办方的邀请函原件: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,签字,并须包含如下信息: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;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;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;详细日程;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;主办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返回中国提供保证金;如果适用,提供商会注册证明。注意: 捷克要求邀请方同时要以pdf文件形式将有签名的邀请函直接电邮至使领馆邮箱;
②.与捷克公司有业务往来关系证明的文件如:合同,订单,运单,往来信件,或者德方公司的宣传单等。
请注意:在签证中心面递材料时需携带您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,签证中心可能会在收材料时进行核对。

捷克签证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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